魯政辦字〔2020〕27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山東銀保監局、山東證監局、外匯局山東省分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關于深化金融“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提升金融服務水平的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3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深化金融“放管服”改革
進一步提升金融服務水平的意見
人民銀行濟南分行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山東銀保監局
山東證監局 外匯局山東省分局 省發展改革委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省財政廳 省國資委 省市場監管局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民營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決策部署,落實好省委、省政府有關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措施,對標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標準,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深化金融“放管服”改革提升金融服務水平提出以下意見。
一、提高民營小微企業及“三農”融資可得性
1.實施企業金融輔導員制度。在充分發揮省金融顧問團、上市推進機制、金融運行監測中心等作用的基礎上,在全省金融機構優選3000余名專業干部,每3個人組成1個輔導隊,每個輔導隊對口聯系輔導若干企業,為企業提供金融知識宣傳、金融政策講解、金融業務咨詢、融資服務策劃等金融服務。建立相應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按年考核金融輔導員工作效果。
2.加強對民營小微企業融資的政策支持。適當放寬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不良容忍率可以高于各項貸款不良率3個百分點以內;部分總體風險水平偏高,但正在積極進行風險化解處置的法人機構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不良容忍度可再適度放寬。放寬小微企業貸款享受風險資本優惠權重的單戶貸款額度限制,單戶貸款額度上限由500萬元提高至1000萬元。鼓勵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和有條件的股份制商業銀行的省級管理行設立普惠金融事業部門,建立專門的綜合服務、統計核算、風險管理、資源配置和考核評價機制。引導地方法人銀行機構設立適合普惠金融業務發展的組織架構和工作機制,推動民營小微企業差異化監管政策落地。開展民營小微企業首貸培植行動,2020年,首貸獲得企業新增4萬家以上。加大對銀行發放民營小微企業貸款及制造業中長期貸款的監管考核和宏觀審慎評估,引導銀行增強服務民營小微企業和發放制造業中長期貸款的能力和積極性。推動國有大型銀行實現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20%;引導股份制銀行堅持差異化、特色化的經營服務模式,在均衡投放、完成全年信貸計劃基礎上,力爭實現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較年初的增速高于各項貸款較年初的增速;推動城商行、農商行進一步堅守“服務本地、支農支小”定位,力爭實現2020年年底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占各項貸款余額的比重較年初提高1個百分點。引導國有大型銀行和全國股份制銀行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增速同比多增,確保地方法人銀行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增速同比多增。
3.強化民營企業股權融資和債券融資支持。推動民營企業擴大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加快“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工作步伐,力爭2020年全省新增上市公司數量不低于20家;到2021年實現1萬家小微工業企業升級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現全省60%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完成規范化公司制改制。在區域股權市場探索設立鄉村振興、上市培育、高成長企業等特色板塊,力爭2020年區域股權市場直接融資規模增長5%。鼓勵創業投資基金等各類投資機構投資民營企業。建立發債企業培育項目庫,依托相關政府性投融資擔保機構健全市場化信用增進機制,促進民營企業擴大運用債券融資支持工具。落實好直接債務融資引導獎勵政策和企業上市掛牌獎勵政策。
4.完善市場化紓困機制。重點支持發展方向好、依法守信經營、債務負擔重的民營企業實施債轉股,對落地項目分別給予實施機構、民營企業不低于10萬元、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可將不超過50%的比例用于獎勵工作團隊。發揮好100億元規模的紓困基金對困難民營企業的紓困作用。健全全省應急轉貸服務體系,加快市縣轉貸運營機構備案工作步伐,力爭2020年覆蓋各市、各縣(市、區)。加大對民營小微企業續貸支持力度。
5.提高“三農”融資可得性。引導全國性商業銀行下沉經營重心,單獨設立信貸計劃,確保普惠涉農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健全省、市、縣三級統一的農村綜合產權交易市場,逐步實現農村產權交易市場服務覆蓋所有涉農縣(市、區)。抓好全省已上線的60個縣(市、區)數字化信用融資項目推廣工作,2020年再上線10個以上縣(市、區),惠及農戶增長20%以上。制定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相關政策措施,推動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落實好蔬菜、水果等地方特色農產品保險“以獎代補”政策,省財政按市縣財政保費補貼總額的50%-60%給予獎補,單一險種省級獎補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在2019年44個補貼險種基礎上,進一步增加特色補貼險種,力爭3年實現“一縣一品”。實施能繁母豬保險提高保障水平政策,開展農業大災、小麥全成本及“保險+期貨”等保險創新試點擴面,促進我省農業保險由產量險向收入險轉變。
二、推動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合理下行
6.推動貸款利率進一步下降。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執行情況及貸款利率競爭行為納入人民銀行宏觀審慎評估,全省銀行浮動利率貸款參考LPR定價實現全覆蓋。發揮再貼現對降低民營小微企業貼現利率的政策引導作用,2020年,將民營小微企業票據再貼現占比提高至超過90%。繼續做好對貸款企業服務亂收費整治工作。2020年,全省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再降0.5個百分點以上,全國性商業銀行企業融資成本繼續降低。
7.推動融資擔保機構合理降費。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開展的符合省級再擔保機構增信分險業務,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5%;再擔保機構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再擔保業務收費原則上不高于承擔風險責任的0.5%,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再擔保業務收費原則上不高于承擔風險責任的0.3%。除擔保費外,擔保機構不得以其他任何名義收取不合理費用。落實中央財政對擔保機構降費獎補政策,統籌考慮小微企業年化擔保費率、擔保額等因素,財政獎補資金重點支持單戶貸款1000萬元、年化擔保費率2%以下的小微企業擔保業務, 獎補資金切塊下達到各市、相關直管縣和省屬擔保機構。
三、多渠道緩解企業融資抵押擔保難問題
8.完善抵質押貸款管理、合理設置抵押擔保條件。進一步完善股權、機器設備、生物資產等抵質押物貸款管理辦法,擴大抵質押物范圍。銀行貸款審批中不得對民營企業設置歧視性要求,同等條件下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貸款條件保持一致;對生產經營正常、沒有明顯波動的企業,不得提出抵押擔保追加的不合理要求。銀行機構要重視審核第一還款來源,合理提高信用貸款比重,減輕對抵押擔保的過度依賴。
9.規范融資擔保業務管理。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推動市縣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堅守政策性定位,回歸擔保主業。加強對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的差異化監管,降低或取消盈利指標考核,增加在保余額、擔保倍數、擔保戶數等發展指標的考核權重。出臺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業務盡職免責工作指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創業人員、創業項目、創業企業,經銀行評估認定的信用小微企業、商戶、農戶,經營穩定守信的二次創業者等群體,應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逐步降低反擔保要求。健全擔保風險分擔機制,原則上省級融資擔保機構和銀行機構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均不低于20%,市級擔保、再擔保機構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不低于省級擔保機構承擔的比例。
10.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模。引導銀行機構建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管理制度及激勵機制,鼓勵保險機構加快發展知識產權保險業務,在山東產權交易中心開設知識產權交易板塊,促進全省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累放戶數和金額逐年合理增長。推廣專利權“政銀保”融資服務模式,2020年,出臺知識產權質押保險融資實施細則,在試點基礎上全面實施。
11.完善供應鏈金融發展機制。擴大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應用,引導更多供應鏈核心企業、銀行機構接入平臺,2020年,平臺要增加核心企業150戶以上,新增融資筆數4000筆以上(同比增長20%以上),新增融資額1600億元以上(增長10%以上)。開展動產擔保統一登記和查詢工作,2020年,啟動將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等抵押登記納入動產融資統一登記系統。鼓勵各地對參與供應鏈融資成效明顯的核心企業在政府采購、評先評優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政府采購部門和有關國有企業應帶頭確認應付賬款信息。
12.加強“破圈斷鏈”企業融資增信支持。各級政府和企業共同努力探索發展各種形式的增信措施,為因“破圈斷鏈”導致暫時資金緊張但符合國家政策導向的有市場、有競爭力的企業提供增信支持。
四、提高金融服務便捷性
13.進一步簡化貸款審批。優化銀行貸款審批程序,對標全國最優水平,即自提出貸款申請起至貸款發放,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平均辦理環節不超過4個、辦理時間不超過11天、申請材料不超過10件,進一步提升我省銀行機構信貸辦理效率。組織融資擔保機構簡化客戶審核材料,鼓勵銀行與合作擔保機構建立客戶資料共享機制,能共享的不要求企業重復提交,能線上提供的不要求提供紙質材料。
14.加強融資服務平臺建設。建設省、市、縣三級聯動貫通的集金融產品展示、融資供求對接、信用信息查詢等于一體的山東省企業融資服務信息平臺,2020年一季度正式推廣應用。依托平臺打造“山東E融通”服務品牌,鼓勵銀行面向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開發線上信貸產品,實現從提出融資申請至獲得資金的“一站式”全流程線上辦理,2020年年底前,在部分銀行正式上線運行。推進銀稅互動平臺建設,力爭2020年平臺新增授信150億元。
15.推進不動產抵押登記線上辦理。加快推進“互聯網+不動產抵押登記”,推動不動產登記機構與銀行進行系統對接,實現不動產登記、銀行貸款、金融許可等信息的共享查詢,實現抵押人在簽約銀行現場即可申請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實現續貸、展期、借新還舊等貸款審批與抵押權變更登記、注銷登記、首次登記申請的無縫對接。2020年年底前,各地開展住房公積金貸款系統和不動產登記系統對接或信息共享,實現公積金貸款審批、不動產抵押登記、銀行放款線上辦理。
16.進一步提高基礎金融服務便捷性。打造中心城區信用報告“3公里”查詢圈,增加對人口密集、遠離城區鄉鎮的銀行自助征信查詢網點布設,2020年,全省自助查詢機數量再增長10%。進一步創新銀行廳堂服務,優化耗時較長業務、批量業務和高峰時段業務辦理,基本杜絕群眾排隊等候時間過長問題。
17.進一步提高外匯服務水平。深化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金融開放創新,全面實施貿易外匯收支審核等9項創新業務試點。取消或放寬非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境內股權投資限制等4項限制措施,推進境內信貸資產對外轉讓等3項試點工作,實施12項外匯管理便利化措施,清理整合20類外匯賬戶,便利企業合規辦理外匯業務。深化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改革,擴大貨物貿易便利化試點和資本項目外匯收入結匯支付便利化試點業務規模。2020年年底前,在全省全面實現外匯業務全流程網上申請和辦理。
五、進一步優化金融生態環境
18.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行為監管,發揮好魯眾小保微信公眾號、行業協會和投訴熱線的作用,落實金融機構履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主體責任。加強對投訴問題的協調解決,解決好銀行卡解綁和異地注銷難、“睡眠卡”收費不透明等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
19.加大金融風險化解力度。繼續推動銀行機構加大不良貸款處置力度,努力推動全省不良貸款率持續下降。深入開展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2020年,力爭全省無非法集資縣(市、區)占比達到50%以上、全年新立案件中涉案資金1000萬元以下案件占比達到70%以上、2018年前的陳案積案結案案件達到陳案積案總數的80%以上。加快高風險中小金融機構改革重組步伐。持續加強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穩步推進P2P網貸風險基本出清。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以及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等機構監管。
20.加強社會誠信建設。積極推動出臺《山東省社會信用條例》,構建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堅決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務行為。
附件:工作任務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