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健全黨領導農村工作的組織體系、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全面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加快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努力打造鄉村振興齊魯樣板,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組織領導
1.明確各級黨委職責。實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省委強化對全省農村工作的領導,制定農村工作政策舉措,作出“三農”工作決策部署,抓好責任落實。設區的市黨委要發揮好以市帶縣作用,做好上下銜接、域內協調、督促檢查工作,每半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專題研究農村工作。縣(市、區)黨委要當好農村工作“一線指揮部”,及時研究農村工作中的政策和問題,縣委書記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農村工作上。鄉鎮黨委和村黨組織全面領導鄉鎮、村的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鄉鎮黨委書記和村黨組織書記負責組織抓好農村工作各項具體政策措施落實。
2.加強黨委農村工作機構建設。省市縣黨委成立農業農村委員會,由同級黨委書記任主任,同級黨委副書記、政府分管副職任副主任,其成員由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加強各級黨委農村工作部門建設,履行決策參謀、統籌協調、政策指導、推動落實、督導檢查等職能。省市縣建立鄉村振興專班推進機制,統籌推動“五個振興”,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鄉村振興。
二、全面落實黨的農村工作主要任務
3.加強農村經濟建設。落實“三個導向”要求,嚴守耕地紅線,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促進農民持續增收致富。落實“藏糧于地”“藏糧于技”要求,確保糧食年播種面積穩定在1.2億畝以上、糧食產能穩定在千億斤以上。扎實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到2022年建成6500萬畝。實施鄉村產業“百園千鎮萬村”工程,重點支持發展100個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1000個省級農業產業強鎮、10000個省級鄉土產業名品村。發展特色優勢產業集群,首批創建煙臺蘋果、濰坊設施蔬菜2個國家級特色優勢產業集群。通過資源開發、成立合作社、強村帶弱村、村企共建等方式,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到2022年全省村級集體經濟收入10萬元以上的達到50%。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鞏固和擴大脫貧攻堅成果,推進扶貧開發與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效銜接,逐步建立解決農村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
4.加強農村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完善基層民主制度,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修訂《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山東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加強村民委員會規范化建設。規范村級事務運行,清理整頓村級組織承擔的行政事務多、各種檢查評比事項多問題,政府機構原則上不在村級建立分支機構。建立健全村規民約監督落實制度,村級財務收支情況每月公開一次、一般事項每季度公開一次。推廣村級事務“陽光公開”監管平臺,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鄉村公眾號”等,推進村級事務即時公開。
5.加強農村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農民群眾中深入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宣傳教育。建好用好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采取“講、評、幫、樂、慶”等多種形式,推進“思想鑄魂、環境改善、移風易俗、家風建設、文化惠民”5項工程??h鄉兩級黨委和政府要指導村級制定或修訂村規民約,引導和鼓勵村級依據村規民約出臺具體約束性措施,對紅白喜事大操大辦、不贍養老人等進行治理。推進綠色殯葬設施建設,到2020年,全省每個市、縣(市、區)至少對應建成1處市級、縣級節地生態綠色公益性公墓,每個鄉鎮至少建成2-3處鄉級或村級節地生態綠色公益性公墓。實施“一村一年一場戲”工程,全面建成鄉鎮綜合文化站和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每3年對文化站長和工作人員輪訓一遍,提升鄉鎮文化站管理服務水平。
6.加強農村社會建設。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引導公共教育資源等重點向農村傾斜,加快補齊農村基礎設施短板。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出臺《山東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農村公路列養率保持100%。完成農村飲水安全攻堅行動,銷號剩余無集中供水設施村飲水問題。鼓勵多種方式建設幸福院、日間照料中心等農村互助養老服務設施,今年新建和改造提升敬老院120處、床位1.1萬張。開展省級鄉村治理縣、鎮、村試點和國家級示范村鎮創建。修改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制定我省鄉村振興促進綜合性法規。在鄉鎮(街道)黨組織配備政法委員,2022年前每個村(社區)配備1名以上“法律明白人”。
7.加強農村生態文明建設。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開展耕地資源保護和質量提升、化肥農藥減量使用、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等行動,推動農業農村綠色發展。在今年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利用率達到40%以上的基礎上,通過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水肥一體化、統防統治、生物防治等技術,持續推進農藥化肥減量使用。全面完成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各項任務,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農村戶用廁所無害化改造、85%的縣(市、區)實施規范升級,95%以上的村莊實現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3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務。落實《健全完善農村改廁規范升級和后續管護長效機制工作方案》,推進農村改廁和生活污水治理一體化。制定《山東省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行動方案》。持續開展“綠滿齊魯·美麗山東”國土綠化行動,深化森林鄉鎮、森林村居創建活動。
8.加強農村黨的建設。深化拓展“萊西會議”經驗,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突出政治功能,全面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持續推進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到2022年五星級村黨組織達到40%以上,基本消除二星級以下村黨組織。研究制定《山東省村黨組織書記縣級黨委備案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對村黨組織書記定期進行集中培訓,縣級黨委每年至少對村黨組織書記培訓1次,省級每年集中培訓不少于1000名。每3年調整一次財政補助村級組織運轉經費最低保障標準。
三、加強黨的農村工作保障
9.加強農村工作隊伍建設。以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為基本要求,加強農村工作干部隊伍的培養、配備、管理、使用??h(市、區)在招錄公務員時,一般安排10%左右的鄉鎮(街道)職位,招錄在鄉鎮(街道)工作5年以上的優秀人員。建立縣級領導干部和縣直部門主要負責人包村制度。選好配強鄉鎮黨委書記,在選拔使用、職級晉升上重點傾斜,綜合素質好、實績特別突出的,優先選拔到縣(市、區)黨政領導崗位。開展農村干部人才??茖W歷教育,每年免費培養4000人左右。
10.強化農業農村要素保障。強化農業農村用地保障,推動建立“三農”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省級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時,安排至少5%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保障鄉村重點產業和項目用地,新編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應預留不少于10%的建設用地指標,重點保障鄉村產業發展用地。制定具體辦法,嚴格落實提高土地出讓收入投入農業農村比例的規定。制定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出臺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的實施意見。對支持鄉村振興力度較大的金融機構,加大再貸款、再貼現力度,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持續加大對“三農”重點領域的信貸支持,單列涉農和普惠型涉農信貸計劃,確保同口徑涉農貸款和普惠型涉農貸款余額持續增長。
11.深入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發揮科技教育對農業農村發展的引領作用,健全農業科技創新體系、現代農業教育體系、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研究制定關于加快農業科技進步建設現代種業強省的若干措施。開展良種良法配套試驗示范,加大小麥、玉米、蔬菜、蘋果等主要農作物科技攻關力度,創制推廣一批優質強筋小麥等具有國內領先和國際先進水平的優質專用糧食新品種,全省主要農作物良種覆蓋率達到98%以上。制定出臺支持科技特派員服務“三農”的若干措施,壯大發展科技特派員隊伍,實現涉農縣(市、區)科技特派員服務全覆蓋。開展基層農技推廣、農業經營管理等人才培訓,省市每年培訓8000人左右。
12.深化農村改革。以處理好農民和土地的關系為主線推動深化農村改革,不斷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修訂《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組織開展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研究制定延包的具體辦法。2020年全面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開展省級農村改革試驗區建設,首批篩選確定20個左右的縣(市、區),圍繞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等7個方面重大問題先行先試。健全省市縣鄉村五級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體系,出臺統一的流轉交易規程和制度,流轉土地50畝以上的原則上進場交易。制定《關于開展家庭農場培育行動的實施意見》。總結17個試點縣(市、區)經驗,全面深化農村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改革。
四、強化黨的農村工作考核監督
13.加強對農村工作的考核。各級黨委和政府每年向上級黨委和政府報告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情況。落實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責任,上級黨委和政府要對下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農村基層黨組織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開展督查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干部選拔任用、評先獎優、問責追責的重要參考。每年開展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省對市進行考核,市對縣(市、區)進行考核,推動全省“五個振興”及省委“三農”工作決策部署落實。
14.規范和加強工作問責。對農村工作履職不力、工作滯后的,上級黨委要約談下級黨委,本級黨委要約談同級有關部門。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黨政機關各涉農部門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農村工作職責的,要依規依紀依法追責。把黨的十九大以來“三農”政策貫徹落實情況作為省委巡視重要內容。加大對村(社區)巡察工作力度。
15.建立工作激勵機制。按照“三個區分開來”的原則,切實保護作風正派、敢作敢為、銳意進取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對鄉村振興年度實績考核優秀的市、縣(市、區)在財政涉農資金等安排上予以傾斜。對表現優秀、符合資格條件的鄉鎮(街道)事業編制人員,可提拔調任鄉鎮(街道)機關或者縣級涉農部門機關副科級領導職務。按照規定表彰和獎勵在農村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
中共山東省委員會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