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政辦字〔2020〕69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
《整合設立“省級中小微企業貸款增信分險專項資金”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5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整合設立“省級中小微企業貸款增信分險
專項資金”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全省“重點工作攻堅年”動員大會精神,推動財政涉企政策資金統籌整合,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現就整合設立“省級中小微企業貸款增信分險專項資金”提出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統籌結合、財金聯動、遠近結合、精準施策”原則,統籌整合現有省級相關財金聯動援企政策資金,調整優化財政支持方式,綜合運用財政貼息、保費補貼、風險補償、應急轉貸等政策組合,近期,以受疫情影響較大、融資需求迫切的小微企業為重點。遠期,圍繞企業生命全周期和融資全鏈條,建立財政、銀行、擔保、保險等多方優勢互補、風險共擔的援企政策聯動長效機制。
二、政策措施
(一)資金來源。統籌整合中央及省級用于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等方面政策資金,設立規模20億元的“省級中小微企業貸款增信分險專項資金”。
(二)支持重點。
1.聚焦制造加工業,圍繞5G應用、產能提升、重大項目技改、科技成果轉化、高端裝備推廣應用等環節進行支持。
2.聚焦進出口企業面臨的商業風險,圍繞推動進出口貿易、出口收匯等環節進行支持。
3.聚焦種子期、初創期企業,圍繞急需資金擴大規模的特殊群體創業企業、融資能力不足的高成長型中小微企業進行支持。
(三)支持方式。在統一制度框架下,制定具體操作細則,實現不同業務板塊、不同政策工具之間資金統籌使用。主要采取四種支持方式:
1.財政貼息。鼓勵商業銀行在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技術改造、創業擔保、文化旅游等方面,設計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信貸產品。對符合條件的相關項目貸款,省財政按照上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35%-60%給予貼息支持,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其中對符合條件的特殊群體創業貸款可給予全額貼息或適當延長貼息期限。
2.保費補貼。鼓勵保險(擔保)公司結合重點業務領域、企業需求和財政支持方向,創新設計優惠性保險(擔保)產品。對中小微企業為推廣新產品、擴大出口、購買專利權質押保險、獲得金融機構貸款等支付的保險(擔保)費用,省財政給予30%-80%比例的補貼。對小微企業發生的小額保險(擔保)費用支出,鼓勵保險(擔保)公司按扣除財政補貼政策測算數額后的金額予以收取,后續按程序申請財政補貼資金。
3.風險補償。對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發放符合條件的進出口企業融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科技成果轉化貸款等融資項目,被認定為不良貸款后,合作銀行首先向承保的保險(擔保)公司申請賠付,賠付不足覆蓋本金損失的,向托管機構提出風險補償申請;無承保機構的,直接向托管機構(或行業主管部門)提出風險補償申請。財政部門通過“財銀”“財銀保”“財銀擔”等方式,按30%-80%的比例給予補償,降低金融機構風險。
4.應急轉貸。對發展前景好、產品有市場、足額還貸出現暫時困難的民營中小微企業,在貸款即將到期前,可向轉貸運營平臺或合作銀行提出申請。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由轉貸運營平臺提供短期資金融通服務。
(四)職責分工。省財政廳牽頭整合相關政策資金,統籌設立“省級中小微企業貸款增信分險專項資金”,搭建統一管理平臺,負責預算編制、支出政策審核、資金撥付和績效管理等工作;省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民族宗教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退役軍人廳、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管局以及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保監局等行業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負責指南發布、業務審核、政策落實和績效自評等工作;金融機構負責創新金融產品、提供金融服務等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財政部門、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金融機構要加強溝通配合,逐步提升財政金融協同聯動水平,形成各部門密切配合、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財政部門要積極會同大數據管理部門,建立健全專項資金統一管理平臺,與省發展改革委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省市場監管局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銜接互通,為專項資金審核及跟蹤管理提供大數據支撐。
(二)加強績效管理。結合政策導向和資金使用特點,財政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共性指標和個性指標相統一的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對政策實施情況和資金使用效果同步實施評價。強化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建立資金安排與績效評價結果掛鉤機制,及時調整政策資金規模和投向,督促各業務主管部門管好用好財政資金,做到“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
(三)加強資金監管。財政部門應充分利用大數據手段對企業信息進行資格審查、精準匹配,及時篩選排除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企業(人),避免重復申報。建立信用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實行失信懲戒措施,對弄虛作假、騙取冒領、截留擠占財政專項資金等失信失范的企業,記入“信用負面清單臺賬”,三年內取消其省級專項資金申報資格,切實杜絕資金虛報冒領等違規事項和低效配置資金的情況發生。
(四)加強宣傳引導。財政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強化政策宣傳和解讀,引導各類金融機構積極參與財金聯動政策落實,增加金融創新產品供給。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提供精準的“菜單”式政策推廣服務和輔導,提升政策知曉度和企業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