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淄博市政府在新經濟發展大會上重磅推出了《關于支持新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試行),該政策從建立新經濟企業培育庫、支持新經濟創業和加快培育高成長瞪羚企業等方面制定了12條有效措施,全面支持新經濟發展。
建立新經濟企業培育庫。聯合第三方高端智庫、風險投資機構等建立新經濟企業發掘、入庫機制,按照新經濟種子企業、高成長瞪羚企業、準獨角獸企業、獨角獸企業等分級建立培育庫,實施動態管理、精準支持。 支持新經濟創業。對于成立三年內的入庫新經濟種子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支持;并給予3年期500平方米以內辦公空間免租支持。 加快培育高成長瞪羚企業。對首次獲市級認定的瞪羚企業給予一次性50萬元入選獎勵,對經培育列入山東省瞪羚企業名單的,在省級獎勵基礎上給予50%的配套獎勵。 加快培育和引進獨角獸企業。對于首次獲得國家權威機構榜單或省、市認定的市內準獨角獸企業、獨角獸企業,分別給予500萬元、1000萬元資金扶持,并在企業投融資、用地用房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對于新引入的準獨角獸企業設立總部、獨角獸企業設立總部或區域總部,實行“一事一議”重點支持。 支持大企業平臺化發展。支持本地龍頭企業打造開放協同的生態圈,成為優質新經濟企業的發現者和培育者,對于本地龍頭企業孵化培育出國家、省、市認定的瞪羚企業、準獨角獸企業、獨角獸企業,分別給予龍頭企業20萬元/家、100萬元/家、300萬元/家獎勵。 支持新經濟企業研發創新。在市級財政預算中安排新經濟發展專項,采用普惠支持和重點支持結合方式支持新經濟入庫企業研發創新。對上一年度研發費用投入在100萬元以上的入庫企業,按照年度實際研發費用增量部分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補貼。對于準獨角獸、獨角獸企業,每年重點遴選不超過5個項目,支持面向全球招標,尋找項目研發人員和團隊,按照項目實施金額的40%給予總額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研發補貼。 支持新產品市場應用。落實國家、省采購創新產品的相關政策,在政府項目采購招投標中重點支持新經濟重大創新產品的示范應用。市內企事業單位等采購入庫新經濟企業首創型產品或服務,對于首次進入市場的,按照采購合同金額30%給予采購單位不超過1000萬元補貼;對于后續采購,按照采購合同金額10%給予采購單位不超過200萬元補貼。 支持新經濟應用場景示范。圍繞文旅融合、智能社會、智慧政務建設等重點方面,面向企業發布新經濟場景清單,統籌政府資源,安排專項資金,支持企業圍繞清單需求開展場景建設。支持企業打造工業級應用場景,對于企業建設數字車間、智能工廠,投資規模1000萬以上的,按照設備(軟件)投資的10%給予不超過500萬元支持;支持企業建設工業互聯網平臺,對當年獲得工信部、省級認定的工業互聯網平臺牽頭單位,分別一次性獎勵200萬元、50萬元。 大力引進新經濟人才。創新落實“人才金政37條”,對于獨角獸企業、準獨角獸企業創始人和高管可直接認定為高端人才,分別按照國家重點人才工程、泰山系列及相當層次的人才給予相應支持。重獎新經濟人才引才伯樂,對中介機構為新經濟入庫企業引進的年收入50萬元以上的人才,按照5萬元/人給予中介機構獎勵。對于入庫新經濟企業高管年收入地方貢獻部分給予等額獎勵,對于獨角獸企業、準獨角獸企業創始人、高管團隊因引入投資、股權轉讓、股權稀釋等產生的收入地方貢獻部分給予等額獎勵。 為新經濟企業提供全周期風險投資助力。發揮政府資金引導作用,將市天使投資基金規模提升至2億元,專項用于加大新經濟領域投資力度,對入庫新經濟企業初創階段進行直接投資;發揮市級產業基金作用,對入庫新經濟企業成長階段進行引導投資;用足用好淄博市推進基金機構集聚發展的政策意見,支持社會化投資機構設立新經濟投資基金,加強對新經濟企業融資支持。 支持新經濟企業上市。對經認定的新經濟企業,在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市財政給予總額1000萬元的獎勵。 強化新經濟企業發展空間支持。對新引入的準獨角獸企業設立總部、獨角獸企業設立總部或區域總部,分別給予5年期不超過1000平方米、3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辦公用房免租支持,5年期滿可按照建設成本價購買。